1、 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评茶员
1.2职业编码
6-02-06-11
1.3职业定义
运用感官评定茶叶色、香、味、形的品质及等级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初级工、中级/中级工、高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感觉器官功能良好,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①相关职业: 茶叶加工工、茶艺师,下同。
②本专业:茶学、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下同。
③相关专业:机械制茶、茶艺与茶叶营销、茶艺与贸易等与茶相关的专业,下同。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闭卷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取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成绩、 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8.3监考人员、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0, 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8.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20 min,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150 min;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不少于60 min,三级/高级工不少于90 min,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12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60 min。
1.8.5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场地须符合《茶叶感官审评室基本条件》(GB/T 18797)的相关要求,具备必需的审评场地、设施和器具,并需符合《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B/T 23776)的要求。
具体审评场地、设施和器具如下:审评室面积不小于10㎡;(;采光以自然光为主,宜坐南朝北,北向开窗(以人造光源采光的除外);室内色调应选择中性色,以白色、浅灰色及灰色为主;干评台为黑色亚光,湿评台为白色亚光;具备柱形审评杯
(150 mL或250mL)和盖碗(110 mL)及与之相匹配的审评碗、分样盘、评茶盘、叶底盘、称量用具、计时器等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