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崭新的电动自行车,茶楼老板打了包票不会丢,但现在不见了,更气人的是老板也开始推诿,丢车的所有责任都在茶楼,希望工商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11月21日,市民黎先生拨通了遂宁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电话。
11月20日晚上8:00时左右,黎先生应朋友之约,骑着刚买不久的电动自行车来到了凯旋中路的一家茶楼喝茶,在叮嘱服务员要把车子看好后,黎先生就走进了茶楼中。“因为是一个新车,我当时一度要求放进屋里,但服务员表示‘车子肯定不会丢’,老板也帮腔说莫得问题。”黎先生说,“那知道第二天早上出茶楼一看,车子没了,而老板就开始说黄话,‘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应该把车子放进屋嘛’。”黎先生当即回家拿来了购车发票,要求茶楼老板按原价赔偿。茶老板也认同了黎先生丢车茶楼有责任,但就赔偿金额双方始终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黎先生的投诉很快转到了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城东工商所,工商所执法人员粟和田立即赶到了茶楼。面对工商执法人员,黎先生大倒苦水:“花一千五、六百块钱才买的新车,只陪一半,那怎么得行哦!”通过现场调查,老板和服务员都承认黎先生的投诉属实,“因为茶楼通道太小,实在放不进那么大的电动自行车,一晚上我才挣他几十块钱,要我赔那么多钱,我就只有去卖血了。”鉴于所有责任都在茶楼,粟和田要求茶楼老板必须进行赔偿,通过调解,黎先生也答应将车子折旧180元。当着工商执法人员的面,茶楼老板将1400元钱递到了黎先生的手中。